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促进大众创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74号)文件规定,现拟发放我市2021年第1季度第3批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211家)各项补贴 1951817.54 元,其中场地水电补贴722168.25 元、一次性创业补助8000元、新招用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1221649.29 元,现将拟发放补贴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直接送到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农村就业服务管理科反映(以送达日前为准),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505370,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示。
附件:2021年一季度(第3批)南宁市本级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补贴明细
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