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如下3类问题: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党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如果您了解、发现身边有以上问题线索,请向我们举报。举报方式如下:
1.来信请寄:南宁市嘉宾路2号 南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30028。
2.来访请到:南宁市嘉宾路2号(市政府七号门大门旁)南宁市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室。
3.电话举报:(0771)12388,0771-5533329(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4.网上举报:http://guangxi.12388.gov.cn/nanningshi/